“提升消费品质”是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,并非空洞口号,而是每一位消费者可感可及的现实——购买商品求放心、消费支出求透明、享受服务重体验、维护权益需保障。这既是公众共同追求,也是市场升级路径。高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高州市消委会”)发布以下典型案例,旨在以真实纠纷展现法律规定与维权方向,让“品质消费”成为经营者恪守的准则与消费者掌握的武器。
案例一
法律有明规,三包责任岂容“踢皮球”?
案情简介
消费者梁先生新买的电饭煲没用几个月就“罢了工”,煮不熟饭。他找到当初购买的店铺,却遭遇了“太极推手”:店家以各种理由推脱,让梁先生自己去找不知远在何处的厂家,或自行联系维修点。问题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,迟迟得不到解决。
消委会介入
接到投诉后,高州市消委会明确指出:根据国家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即“三包”规定),在三包有效期内,商品出现性能故障,应由销售者(即经营者)负责修理。经营者将本应由其承担的售后包修责任推给消费者或第三方,违反了法定义务。经调解,经营者最终认识到错误,履行了维修责任。
案例点睛
“谁销售,谁负责”——这不仅是商业道德,更是法律的刚性要求。本案中经营者试图逃避的,正是其无法推卸的法定“三包”义务。这种“踢皮球”行为,侵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更是市场基本的诚信基石。
维权锦囊
消费者在“三包”期内遇到质量问题,应首先向销售者主张权利,要求其履行修理、更换或退货义务。如果对方推诿,请清晰地告知其法定义务,并保存好购物凭证、保修卡及所有沟通记录。及时向12315平台或当地消委会投诉,是您最有力的后盾。品质消费,始于购买,更贯穿着负责任的售后服务全程。
案例二
促销非“套路”,公平协商方能化解纠纷
案情简介
梁女士在一次促销活动中,购买了某品牌口服液两盒,花费1500元并获得了赠品。事后因个人原因,她希望退掉其中一盒及全部赠品,只要求返还一半货款750元,却遭到商家断然拒绝。
消委会介入
高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调解中指出,促销活动应当合法合规,不得利用模糊信息诱导过度消费。同时强调,经营者在制定售后政策时,应兼具合理性与灵活性,当消费者因合理原因提出诉求时,经营者应积极寻求协商解决,而非以僵化的“概不退换”作为挡箭牌。最终,经协调,双方达成由商家退还500元的和解方案。
案例点睛
本案例的关键在于,当商品本身无质量问题,消费者的退货诉求是否一概不被支持?答案是否定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交易应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当消费者因客观情况变化提出退货时,消委会的调解并非强制商家必须接受,旨在倡导在法治框架内,通过善意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这有助于化解矛盾,促进消费环境的和谐发展。
维权锦囊
面对促销,请保持理性,按需购买,避免因优惠盲目购入过量或不必要商品,付款前务必弄清退换规则。若因个人原因需要退换,可基于公平原则与商家诚恳沟通。对于经营者而言,则应确保促销信息真实、清晰,不得误导或诱导超额消费,并以更开放、灵活的态度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,这本身就是“提升消费品质”的最好体现。
高州市消委会郑重提醒:
营造“提升消费品质”的美好环境,需要社会共治。希望广大经营者,切实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置于首位,让守法合规融入经营的每一个细节。同时也鼓励每一位消费者,主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在消费过程中有意识地留存合同、票据、录音录像、聊天记录等证据。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请勇敢地通过12315、1234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发声。
文/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楚凡 通讯员 卢春蕾 周浪
茂名发布编辑部
编辑:朱昭君
初审:钟镇聪
审核:柯柱基
来源:茂名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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